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为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8〕57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我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奖励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2021年12月31日前,在厦门市行政辖区内注册并已完成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二、申报流程(一)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牵头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二)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市局组织专家对联盟设立、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三、申报材料及提交方式(一)请各考核对象根据考核目录(见附件1)要求编写考核材料,并将考核材料及信用承诺书(需签字盖章,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二)考核内容为各联盟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运行等工作开展情况,四、奖励标准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知〔2018〕57号)第十六条第四款:“支持我市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联盟设立、运行等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要求开展并完成备案的,附件:1.厦门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考核目录2.信用承诺书附件下载:·附件_附件1.厦门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考核目录.xlsx·附件_附件2.信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