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办发[2020]56号)有关精神,经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核,现拟拨付2021年度温岭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补助1549860.18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6086585,市发改局86128530,2021年度温岭市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第二批)补助明细表序号项目申报情况申请单位补助金额1三星级农家乐温岭市写意石光旅游文化有限公司500002三星级农家乐温岭市漫居旅游文化有限公司500003优质中介服务企业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00004鼓励中介技术咨询机构资质提升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000005鼓励中介技术咨询机构资质提升台州元安监测科技有限公司1000006加强骨干企业培育利欧聚合广告有限公司500007加强骨干企业培育台州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8小升规温岭鑫志物流有限公司500009小升规台州华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10小升规温岭市市容环卫服务有限公司5000011小升规浙江正阳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5000012鼓励体育休闲企业连锁经营温岭市海菩健身有限公司10000013鼓励物流业装备升级改造温岭市海通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50000014鼓励物流企业上规模台州新景昌物流有限公司49860.18合计15498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