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促进高端品牌酒店和民宿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了促进南澳县住宿业规范化发展,加快引进和发展高端品牌酒店、高端民宿,二、优惠措施(一)高端品牌酒店类:1.用地保障,(1)高端品牌酒店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新建高端品牌酒店向银行贷款部分给予30%的财政贴息补助,在南澳县投资建设且建成对外营业的高端品牌酒店,对与国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签订3年及以上委托管理合同且正式冠名的酒店,对本《措施》实施前已建或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而待建的酒店(不含土地出让合同等约定应建五星级酒店),引入国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并签订3年及以上委托管理合同且正式冠名的,三、管理要求(一)在南澳县享受优惠措施的高端品牌酒店建设项目,(二)在南澳县享受优惠措施的高端品牌酒店建设项目,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60日的,(三)在南澳县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品牌酒店建设项目,(四)在南澳县投资建设的高端品牌酒店建设项目,(五)享受南澳县优惠政策的酒店企业和民宿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