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商务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1〕55号)和《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22〕49号)的要求,我局严格审核,拟对鑫庄进出口贸易、新希望饲料两家企业给予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工商务局对外经济与口岸股反映,联系电话:5525015,附件:【台山市】2022年度江门市外贸高质量创新发展资金(支持扩大进口项目)明细表.xlsx台山市科工商务局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