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2〕107号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豫科〔2018〕202号),现认定杞县等12家农业科技园区为第九批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建设期为3年,请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建设、集聚资源、创新发展,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将园区建设成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园区,为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附件:第九批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名单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