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关于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的十条措施》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详见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十条措施的通知.doc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2022年1月27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关于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的十条措施》已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详见附件,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员工稳岗位促生产全力抓好“开门红”十条措施的通知.doc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