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实施意见》(市委办〔2012〕98号)和《金华市321人才“领创计划”实施办法》(金人社发〔2018〕85号)精神,今年将对2017年度入选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2017年入选市32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工作业绩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培养人员培养期内各类人才项目的入选情况、获得的重要奖项、主持和参与的项目(基金)、发表的论文论著、授权专利和制定标准、主持产品技术研发以及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情况等,三、考评办法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采取材料审查、专家评议等形式进行,(一)综合考评对象下载打印《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并由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直部门(单位)提出考评建议(推荐优秀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考评人员的50%)后报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对在5年培养期内入选市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的对象,将培养人员入选以来的实际工作业绩成果以及考评结果,(三)对在考核期内没有取得新的业绩和成果、工作表现平平和其他不符合标准的培养人员,2.总结本地本单位321人才工作情况:包括321人才工作成效,(二)《金华市321人才工程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四)参加期满考评对象的《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登记表》一式3份及佐证材料1册(装订成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评工作,附件:1.金华市321人才工程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2.金华市321人才工程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3.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3日1.金华市321人才工程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2.金华市321人才工程不列入考评范围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3.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docx金人社发(2022)35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入选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pdf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