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川科区〔2022〕8号)文件,我市可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支持科技计划成果进园入县”项目,(二)支持对象和方式由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的县(区)组织科技计划成果已落地转化且取得实效的项目进行申报,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相关规定执行,企业有到期超过1年未完成验收的引导资金项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四、申报流程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并取消三年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科技计划资金的资格,项目申报单位所属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送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各相关县(市、区)科技局要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8时自动关闭),(二)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