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规范性文件所引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1)《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126号),4)《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3〕121号),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湖南省相关条例、政策和规划1)《湖南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5〕59号),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6)《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9)《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湘发〔2018〕17号),10)《湖南省“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湘建科函〔2020〕68号),11)《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湘环发〔2022〕34号),12)《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湘环发〔2022〕34号),1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61号),郴州市相关文件和规划1)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郴政发〔2020〕11号),7月4日将《资兴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送审稿)》发函向市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征求意见,无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资兴分局2022年8月12日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图文解读】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音频解读】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