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19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品牌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阀财农指〔2022〕18号)的要求,对获得2021年度福建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福建省苏福茶业有限公司,2022年8月10-11日,清流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福建省苏福茶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实地验收,验收高速沿线租赁投放五座6*18米双面广告牌建设项目,2.泉南高速清流收费站前方2公里处,3.三明北收费站右侧,4.浦南高速建瓯段(距离建瓯收费站2公里左右),5.沈海高速泉州紫山段,广告牌以“生态福建绿色农业”为主题,现经验收组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请于公示期内向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或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清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