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申请变更连城县建筑建材专业产业园及连城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业主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连城县建筑建材专业产业园及连城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分别由我局以连发改审批〔2021〕66号文、连发改审批〔2021〕65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变更项目业主,原业主单位出具同意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连城县建筑建材专业产业园及连城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项目业主分别由“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连城县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其他事项按连发改审批〔2021〕66号文、连发改审批〔2021〕65号文批复内容不变,请新项目业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交接和变更手续,方可推进项目工作,连城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8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