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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 2022-08-12
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25号、苏农计〔2022〕11号)和《2022年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全市计划建设优质稻米、小微盆景2个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和1个黑鱼数字化场景特色化应用场景,二、申报条件(一)稻米产业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核心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具备无人插秧机、植保无人机、智慧灌溉、物联网传感器等数字农业基础设备,(二)小微盆景物联网创新应用基地:智能温室面积15亩以上,三、申报流程1.8月12日-8月15日:各镇(区、街道)通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将初审合格后的项目择优报送至市农林科技与信息中心,项目运行服务一年后由市农林科技与信息中心将投资建设的相关设施设备资产移交给各申报主体,各镇(区、街道)要切实重视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于8月16日前将《2022年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word版和基地照片)以及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扫描件等附件材料报送市农林科技与信息中心,如皋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11日附件12022年如皋市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主体(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年月日填报说明一、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及电子版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村工作局)审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局,申报主体名称主要负责人申报主体类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园区£教学科研单位£家庭农场£其他()申报基地面积是否为南通市级及以上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主体基本情况:申报主体信息化基础条件:(申报主体相关基础设施情况,负责人应用物联网等数字农业设备的相关能力情况)应用成效分析(量化):其它需说明的事项:申报主体郑重申明:对本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镇(区、街道)农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镇(区、街道)人民政府推荐意见: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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