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属以上驻龙有关单位:《龙口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民“随手拍”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龙口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市民“随手拍”奖励实施办法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将发现的城市管理问题及时举报至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二、举报内容包括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和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窨井盖、城市家具、环卫、户外广告、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等公共设施破损、缺失、倾斜等,三、举报奖励条件(一)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举报问题应发生于我市建成区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2.城市管理部门尚未掌握相关信息的城市管理问题,3.举报问题经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受理并查证属实,四、举报奖励原则和奖励标准(一)举报人实名举报且愿意领取奖励的,每件举报案件经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立案查实后,每人每月奖励上限为100元(举报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行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每月对上个月社会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汇总,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微信平台向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发送红包,附件:市民举报城市管理问题奖励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