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为贯彻落实做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421号)、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和自治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55号)、《彭阳县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彭财<农>发〔2021〕278号)和《关于呈报《彭阳县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草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彭农产办发〔2022〕9号)要求,我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第一批)涉及9个乡镇、104个行政村、433个自然村、25422户牧户、630677亩、4730077.5元,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现已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现将彭阳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第一批)拟补助兑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18日,公示期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8月18日18:30前,以实名制或书面形式,向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954—7013532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30时地址:兴彭街147号邮编:756500附件:彭阳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项目拟补助兑付公示花名表(第一批)彭阳县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