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设置的麟绛街道西街村第五卫生室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受理科室: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社会事务室,联系电话:0355-7525116,1、设置单位(人):曲*轲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村卫生室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麟绛街道西街村第五卫生室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屯留区麟绛街道西街村5、拟设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集体6、拟设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7、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0)8、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9、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10、拟设医疗机构投资总额:5万元11、拟设医疗机构符合长治市屯留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