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2年度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一)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应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二、申报材料(一)太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四)2021年度科技人员及占比的相关佐证资料,(九)与申报条件要求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三)初步审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印证材料,(四)审定公示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四、有关要求(一)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及申报条件,五、报送安排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采取常年申报,各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