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太湖新区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精神,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浙市监函〔2022〕267号),决定开展湖州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二)资格条件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在线填写《专利申请精准管理自荐表》(见附件1),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市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后,汇总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后,将对列入名单的申请人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三、退出机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同意进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请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其移出名单,把此次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工作传达好、组织好、辅导好、落实好,协助省局进一步健全高效精准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机制,附件:1.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自荐表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2日附件1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