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科〔2022〕749)13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本着“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各旗区、各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上报,我局委托第三方鄂尔多斯金天平联合会计事务所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2年度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为期两天的评审,现对拟立项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8月11日至8月19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向我们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反映情况不予受理,联系电话:鄂尔多斯市财政局(0477—8581680)联系电话: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0477-8589509)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拟立项公示表鄂尔多斯市财政局2022年8月10日【附件下载】: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拟立项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