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景宁县“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认定方案》,提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社会化服务能力,可申报“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对申报“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的服务主体按景宁县“县级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指标体系进行评分,5有植保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无植保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扣5分,扣5分,每次扣5分,服务面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平和能力,工作成效(35分)服务质量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效果评价,扣5分,病虫偏重发生年份:化学农药使用(折百)量≤250g/亩的,不扣分;>250g/亩的,扣5分,10服务组织有管理制度的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