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第九条(对文旅企业2022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区县和州市文旅局、财政局逐级审核上报,省级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2022年第一批新增流贷贴息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名单给予补助,特此公示,电话: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0871-64602557机关纪委0871-64608344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8月10日附件:2022年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第一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