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黄就业创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给予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拓宽高校毕业生留黄来黄就业渠道7.开发更多优质岗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0.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鼓励引导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黄各高校)三、支持高校毕业生在黄创新创业15.发放创业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19.给予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留黄就业创业免费提供服务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人的就业服务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3.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在黄就业创业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