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并长期坚持每天坚持在学习强国平台进行学习,完成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重要思想,多措并举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在保证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速5%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9%的基础上,力争第一产业增加值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主要农业农村经济主要指标增速进入全市第一方阵,比市下5%保证目标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增速5.4%高0.1个百分点,与全市增速5.5%持平,比全省增速6.9%高0.6个百分点,比全市增速7.2%高0.3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市排位第3位,扎实抓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2022年12月目前《芦山县贯彻〈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方案》正在征求相关单位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