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享到-微信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四政办发〔202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如下措施:一、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一)鼓励企业参加竞标,(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激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二)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帮扶力度,建造师有主持参与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业绩施工经验,可以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承揽工程的高度适当放宽到60米以下范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建筑业科技创新(四)全面支持数字化全过程咨询企业发展,(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新型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六)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工程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鼓励支持有能力的建筑业企业、设计单位牵头实施工程总承包,(七)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工程项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八)自2022年至“十四五”期末,(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提升企业本地化率(九)鼓励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在我市成立子公司,省级审批权限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可从其母公司资质类别中按照子公司实际达到标准等级进行认定,(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十一)积极帮扶企业开展对外承包业务,省住建厅予以相应的资质等级支持,(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