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根据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4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相关申报、初审要求通知如下:一、相关要求申请企业须向我局如期、如实递交资金申请,逾期申报不予支持和补正资料,(一)符合申报支持对外投资及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及相关公共服务项目条件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月21日前报送至我局,(二)所提交的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全部须加盖公章,整本材料须加盖骑缝章,并同步报送电子版(PDF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资料,二、联系方式对外合作股,联系人:张伟芳、吴志忠,电话:3397887,附件1: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惠市商务函【2022】45号.pdf附件2:承诺书(模板).docx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