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计〔2018〕61号)、《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细则》(甬科资〔2019〕99号)、《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甬科资〔2022〕36号)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订了《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就《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二、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直接寄送至余姚市科学技术局,通讯地址: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楼邮编:315400联系人:宋迪华联系电话:62702702附件:余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