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为加强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现将《政和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政和县财政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日政和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政和县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下称固投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上年度农产品加工企业购置设备,第三条固投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购置设备纳入补助的项目投资总额度原则上需达到50万元以上,第四条新增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上年度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而形成的直接用于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生产性和辅助性设备固定资产,第五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提出申请,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企业情况表,福建省农产品加工固投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情况表,项目申报材料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审核盖章,不得以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多头申报,涉黑涉恶企业不能申报农产品加工固投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要求相关企业通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申请的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对企业申请的建设项目是否属于农产品加工范畴进行联合审核,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补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