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岛市购置工业机器人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青工信字〔2022〕5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购置工业机器人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范围为企业购置使用的工业机器人,且申报期机器人设备(不含融资租赁设备)购置总金额(不含增值税部分)达50万元以上,(四)本项目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类政策资金以及市民营经济局技术改造项目资金不得重复享受,二、支持标准(一)对购买使用工业机器人设备的企业,三、申报材料(一)青岛市购置工业机器人奖补资金申请表,于8月22日(星期一)前通过政策通平台提交至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崂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8月29日(星期一)前完成在线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政策通平台的“2023年度购置机器人首台(套)及创新产品预算资金项目”进行申报,(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以《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2〕2号)、《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青工信字〔2021〕27号)等文件为准,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度青岛市购置工业机器人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联系人:穆燕妮、李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