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长沙市财政局2022年7月27日长沙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第二条长沙金融创新奖的申报、评定和授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长沙金融创新奖主要奖励在金融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具创新和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优秀金融创新项目,负责金融创新奖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二章奖项设置第五条长沙金融创新奖设金融创新成果奖和金融创新推进奖两个奖项,用于奖励相关申报主体在金融产品、技术、工具和服务等方面的金融创新项目,金融创新推进奖原则上设奖项3名,第六条长沙市财政局每年安排长沙金融创新奖励资金,第七条长沙金融创新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第三章申报要求第八条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金融创新成果奖的申报主体包括: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二)金融创新推进奖申报主体包括:驻长金融监管部门,第十条申报金融创新推进奖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自主调研开发,长沙市政府金融办会同长沙市财政局每年发布金融创新奖申报指南,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由长沙市政府金融办牵头负责,与金融创新奖的评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