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编制工作,现将区域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类型组织申报,三、指南定位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以指南为引导,指南研究方向应围绕海南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需准确填报项目研究方向所对应的指南代码(参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研究方向要强调对当年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每个指南研究方向的建议人一般应为2人及以上,指南研究方向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的(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五、推荐单位注意事项(一)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我省在国家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二)指南建议人一般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经历,指南建议人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时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在线填写《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表》,请指南建议人和推荐单位提前做好指南建议填报工作,八、其他事项指南建议由我省在国家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统一推荐,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89号邮编:570203联系人:东方、王飞附件:1.关于推荐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的函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海南)指南建议汇总清单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