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各市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情况自查,建立《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对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各市要密切关注辖区内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情况,《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依据《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制定本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引导能效水平相对落后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各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升级的项目,以及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改造升级的项目情况,制定支持节能降碳技术装备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政策措施,三、工作要求各市要深刻认识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