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等1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塔城市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施工作,按照塔城地区项目指标下达及资金分配,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9个家庭农场承担2022年塔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现将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5日,附件:2022年塔城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单位名单.doc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宋悦联系电话:0901-6225785联系地址: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3号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4700塔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