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的规定,现对《宝安商贸服务企业总部项目遴选方案》和《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8月12日,如对该遴选方案及监管协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实名制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附件:1.宝安商贸服务企业总部项目遴选方案2.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电话:0755-29996099电子邮箱:fgjcyk@baoan.gov.cn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政府大楼801室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8月6日附件:1.附件1.宝安商贸服务企业总部项目遴选方案.pdf2.附件2.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