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侯委办发明电〔2021〕53号)和《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闽侯县人才住房保障申报工作的通知》(侯人社〔2021〕123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开展了第一批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的受理工作,经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审核,县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确认陆洋等7人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闽侯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联系电话:0591-22928051,2022年度闽侯县第一批拟准予享受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学历人才住房保障类型1陆洋福建省菁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集美轻工业学校中专科创中心人才公寓租赁2刘鹏飞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闽南理工学院本科租房补贴3洪灵琰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闽江学院本科租房补贴4潘铭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商学院本科租房补贴5祝小津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闽江学院本科租房补贴6陈凯新福建福特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闽江学院本科租房补贴7吴晓彤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本科租房补贴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