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拨付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0〕8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省级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次涉及我县的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6日至8月12日,如对此次油价补贴资金安排情况有异议者,请到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相关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寄送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56号,清流县交通运输局,公示期满后,如对发放情况不存在异议,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拨付,2020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序号单位船舶数(艘)2020年度油价补贴资金(万元)1清流县顺风水路客运有限公司13.61万元清流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