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有关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2〕47号),一、申报要求(一)申报2023年第一批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必须紧扣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市科技局负责组织2023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非扩权县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及统筹安排全市限额申报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乐山高新区科技局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8时前,将本地区(部门)内限额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和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报送至归口审核科室,确保项目申报书上报至“待推荐单位审核”状态,请市级有关部门、非扩权县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单位积极对接和配合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于8月19日下午24时前完成申报项目在线填报并提交,二、项目咨询与审核处室分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