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根据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及企业的反馈,为解决企业因春节放假、年度汇算清缴等影响,无法按时提交2022年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申报截止日期将申报截止日期由2022年2月11日调整为2022年3月11日,二、关于设备付款日期将设备付款日期由申报截止日调整为2022年3月31日,三、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交日期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提交日期由2022年4月30日调整为2022年5月31日,四、关于项目查重时间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报送查重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前,本通知与《2022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厦工信投资函〔2021〕127号)结合使用,与申报指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