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镇村基本支出经费、乡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以及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使用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加强镇财政预算管理,第五条加强镇、村级债务和资产管理,第八条对上级和镇本级安排并由镇财政所直接管理使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在项目申报立项、公示、资金拨付、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第九条对上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安排使用到我镇的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的监管的重点是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第十一条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全覆盖,第十一条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机制,包括镇村基本支出经费、镇村项目建设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第十五条建立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财政资金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第十六条建立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抽查巡查工作,对上级和镇本级安排并由财政所直接管理的项目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