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杭州市科技局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的通知》,杭州高新区(滨江)现开展2022年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三)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五)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100万元以上),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如申报企业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可咨询0571-88808880)(二)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可计算到2022年6月底,三、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24:00前完成材料的系统填报工作并提交区科技局,1.请有意向申报2022年度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的单位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务必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