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一)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二)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三)特定环节工业互联网平台,(四)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浙江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已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单位,因平台发展,三、工作程序(一)申报单位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申报单位进入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2022年度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栏目,(二)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工作,于2022年8月10日前在浙江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完成材料审核(审核账号通过浙政钉另行发放),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