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9〕59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函〔2019〕78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等四个申报单位的8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8月4日至8月11日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电话:0769-22420006附件:2022年第一批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初审结果公示表.xls东莞市商务局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