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一)《关于印发南宁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78号)(二)《关于印发南宁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农局发〔2021〕87号)二、适用范围(一)本预案适用于针对较为突出的11种农产品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二)本预案适用的大宗农产品种类为蔬菜类、水产畜禽类产品,三、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站位、组织领导、监管服务、整治合力、信息报送”相结合原则,建立城区、镇两级分级响应机制,四、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城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武鸣分局、人民法院、检察院、经信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二)响应机制1.响应条件,监测预计产品滞销数量占该产品总产量的70%及以上、产品市场价格低于成本价、影响区域为3个镇及以上的,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违法行为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城区食品安全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对执法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非法添加、违法使用的性质、毒害性及对人体影响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协调组织开展处置应对,并在处置完成后及时报告处置结果,(三)保障措施方案落实了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信息保障等3个保障措施,农业农村局:南武农局发〔2022〕45号--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