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吉市市监药化〔2021〕25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现将自查整改阶段工作总结如下:一是强化源头清理,做到摸排清晰化,我局药械股和网监股联合进行摸排,明确明确我局辖区内已开设网店的化妆品经营者有2家:泰和芊毓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和泰和县新益民化妆品超市,二是督促上述2家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查看其网站主页,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