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改〔2022〕24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白水镇财政所: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50号),现下达你镇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3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科目,本级资金5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9999-其他支出”科目,专项用于你镇产业振兴示范村白水村的生态虾池规模化建设项目,并带动山美村、大下村、山边村、井园村及方田村的产业振兴发展,请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附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2022年7月22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人秘股2022年7月22日印发(共印12份)附件:龙财农改[2022]24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附件.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