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珠科创〔2021〕13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模式依据《珠海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合作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科技型企业提供的贷款项目,纳入珠海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按约定的比例对合作银行进行补偿,二、申请条件(一)在珠海市注册成立或设有分支机构,能够对珠海市科技型企业实施单独的风险容忍政策及利率优惠政策的银行机构进行合作,三、申请资料申请合作的银行,请按照通知附件1格式提交《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申请表》,四、申请时间及方式将申请表提交至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受托管理单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再与申请银行签订《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附件2)合作协议,确定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关系,申请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提交相关申请资料,提交方式:请提交纸质《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申请表》一份,直接报送或邮寄至市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金融部(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幢A103,附件1: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申请表.doc附件2: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doc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