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发〔2022〕74号)要求,公示期内持续动态公示三、“守重”企业公示条件1.应依法设立满三年2.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3.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4.合同行为规范5.合同履约状况良好6.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7.社会信誉好8.申请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是下一级市场监管部门连续公示满两年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四、“守重”企业公示程序1.企业申请公示,应当向住所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企业下载打印《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3.企业申请“守重”企业公示,应按《四川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提交书面材料,企业对所提交的“守重”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征询企业信用状况,7.公示机关综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守重”企业公示活动开展情况、企业存量等因素确定公示企业数量,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或当地主流媒体等平台予以公示,8.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出具“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五、公示时间安排1.企业申报:7月19日至8月31日2.初审、推荐:9月1日至10月15日3.公示:10月16日至11月30日六、咨询联系方式企业申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