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1、实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的统筹地区,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参保人数按当地政府首次公告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月度参保人数计算,3、非中高风险失业保险统筹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500元/人补助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补助人数按人社经办机构审核时上一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计算,4、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二、办理流程1、“免申直补”流程:对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中基本信息完整准确、行业类型明确的企业,2、“自主申报”流程:对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中基本信息缺失、行业类别有异议的企业:(1)登陆当地人社官网,下载并填写《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2)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后,按月函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所属行业进行认定,(3)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人社经办机构核定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及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