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凡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可再次享受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2万元,博士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以取得网签合同为准)的,新吴区政府给予本科补贴8万元、硕士15万元、博士2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相应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三、对在新吴区缴纳社保的职工家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新吴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双职工购买144㎡以下按购房总价的2%补贴(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相应补贴须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后兑付,允许其家庭新吴区范围内购买一套新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卖掉住房后2年内再次购买住房的,本意见由新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新吴区财政局、新吴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出台实施细则,2022年5月17日关联阅读:关于促进新吴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