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现将符合享受见证补贴的6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8日公示电话:0598-2813553附件:明溪县2022年7月拟发放“见证补贴”补贴人员名单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