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2年1月26日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鼓励内外资企业和国际经济组织(机构)在浦东新区设立总部,根据《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设立的总部,是指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在浦东新区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含外资研发中心)、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和国际经济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是指2021年1月1日以前在浦东新区设立且存续至今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和区域性总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第四条新落户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含外资研发中心)、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根据考核评定企业、个人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及权益贡献,根据考核评定企业增资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浦东新区根据现有总部承担的总部功能、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等予以复核,根据考核评定企业、个人对浦东新区的综合贡献及权益贡献,或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取得浦东新区大企业总部、营运总部、区域性总部认定的,相关稿件:【领导解读、二次解读】关于《浦东新区“十四五”期间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浦东新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财政扶持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