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进灵川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灵川镇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现对灵川镇农业产业强镇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一、目标任务以2021年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镇灵川镇为载体,二、项目资金市财政下达给灵川镇人民政府的市级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补助资金总额500万元,对2022年1月1日之后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补助,灵川镇整体项目投资原则上要达到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三倍以上,由企业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25%,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担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的50%,项目承担单位可以是灵川镇人民政府及相应镇辖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由灵川镇人民政府进行建设项目书面批复,由项目承担单位向灵川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调整变更申请,填写《灵川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附件1),填报《灵川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附件1:《灵川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附件1灵川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建设时间计划总投资:万元申报补助资金:万元申报材料目录1.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开户行许可证3.工程预算书申报主体承诺本单位郑重承诺。